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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十二五”发展规划
时间:2012/03/26    来源:本站    浏览:12209

农民教育培训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的根本途径,在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有关农民教育培训的部署和要求,指导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和服务“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以来,随着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各级政府加大了经费投入力度,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覆盖面和规模不断扩大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农民教育培训积极适应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和农民培训需求,实行普及性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务农培训与务工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相结合,不断拓展新的工作领域,积极探索新的工作途径,先后实施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返乡农民创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学历教育、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等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教育培训,培训规模快速扩大。“十一五”期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共计培训农民1900多万人,是“十五”期间培训人数的2.3倍;资金投入快速增长,中央财政投入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专项资金56亿元,是“十五”期间投入资金的6.5倍。

  (二)教育培训效果和作用更加突出

  “十一五”期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农民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要求;各地将农民教育培训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部分省市颁布实施了农民教育培训条例。

  “十一五”期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水平,打造了一支热爱农业、具有较高生产和服务技能的专业农民队伍,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了向城镇转移农民的职业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培养了一大批掌握现代产业技术和实用操作技能的产业工人,加快了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部分农民通过成人学历教育、实践技能培训,成长为适应农业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需要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企业家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发挥了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为我国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连续七年增长奠定了扎实的人才基础,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教育培训体系和机制逐步建立

  通过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初步形成了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主要依托,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和民间组织参加,从中央到省、地、县、乡互相衔接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多元办学的农民教育培训机制。目前,全国有县级以上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577所,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农业中专学校339所,农村职业高中4200多所,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2.2万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8.15万个。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和机制的发展完善为下一步大范围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加快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对农民教育培训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巨大挑战。

  (一)发展机遇

  1.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十二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继续贯彻,强农惠农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将带动农产品的有效需求不断增加、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党和国家对农民教育更加重视,实施了一系列支持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外部环境更加宽松。目前,我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呈现出多部门分类培训、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初步建立了满足农民不同需求的教育培训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一些地方还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了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启动了农民教育培训立法工作,推动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快,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2.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当前,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阶段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加快形成的重要时期。随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出现了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扩大了农民教育培训的对象范围。现代农业建设推动了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延伸了农业的产业链条,加快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出现了大量新的职业和岗位,扩大了农民的就业空间和教育培训领域。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工业、小城镇建设和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农村劳动力回乡就业创业人数不断增加,为大规模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结构、实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提供了发展空间。

  3.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完善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培训等单位和涉农企业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快形成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机制,大力发展县域职业教育和农民远程教育等事业,坚持学校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努力改善农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农村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教学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依靠的资源更加丰富、条件设施更加完善、师资队伍更加壮大。此外,随着我国电子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卫星等现代教育技术在农民教育培训中得到广泛应用,带来了农民教育培训手段和方法的革新,也为扩大教育培训规模、提高教育培训覆盖面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面临的挑战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形成的新需求。推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我国农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结构不断优化、功能不断开发、产业化经营不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带来农民群体不断分化、职业领域不断拓展、就业岗位不断细化,这些新的变化与不同地区发展水平、不同产业发展特点、不同农民素质结构等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农民教育培训的多元化、个性化和区域化需求,对农民教育培训的目标、层次、内容和方法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在目标上不仅需要培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还需要培养农村二三产业的产业工人和农村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人才;在内容上不仅需要各类种植养殖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社会事务管理知识,还需要满足就业创业、增收致富和自身发展的各种技能;在层次上不仅需要普及性的知识技术培训和专项技术技能培训,还需要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方法上不仅需要面对面、手把手的言传身教,还需要广播、电视、网络等方便快捷的途径。

  2.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面临的新任务。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关键在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粗放、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还很突出,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吸纳应用现代农业科技能力较差,资源配置使用不科学、低效率。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转变传统落后的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关键在于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切实把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既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面临的新任务。

  3.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带来的新变化。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外部效益明显,比较效益较低,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农业生产要素由农业向非农产业、农村向城市加快转移,农业劳动力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年龄越来越大,女性越来越多,整体素质呈结构性下降趋势,后备劳动力严重不足,这些新变化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加快培养一大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农民,鼓励和促进农村新生劳动力成为服务农业、扎根农村的实用人才和创业人才,是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适应农村劳动力的这些新变化,必须加大投入,创新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方式和手段,满足农民轻简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从业需求。

  三、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以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对现代科技的吸纳转化应用能力和综合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培养职业农民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通过重大培训工程引导,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一大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热心农村社会事务管理、扎根农村生产创业的职业农民和实用人才,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依靠行政力量统筹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培训能力,加强宣传,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服务产业原则。立足农业产业布局和各地农业发展实际,把服务产业、支撑产业作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以提高产量质量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为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急需关键技术和紧缺人才开展教育培训。

  3.因地制宜原则。面向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管理等不同对象,根据区域、产业、服务、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等领域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和不同内容的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确保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4.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和特点,确定教育培训内容,选择适合农民学习的时间和地点,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把满足农民需求作为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环境不断优化,多元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健全,农民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农民教育培训条件不断优化、能力不断增强,农民教育培训质量逐步提高,农村劳动力知识和能力结构明显改善,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农业农村发展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优化环境。适应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农民需求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建立,支持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农民教育培训法制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有利于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得到优化。

  ——扩大规模。农民教育培训覆盖全国所有乡村,围绕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亿人次,使每个受训农民掌握1-2项实用技术,结合区域优势产业布局和主导产业发展,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培训1000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25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25万人,培养具有中高等学历的高素质新型农民100万人。

  ——改善结构。农民的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明显改善,对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吸纳、承接和转化应用能力大幅提升,持有绿色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中高等学历证书的农民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各类实用人才的结构更加协调,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提高质量。满足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民创业和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强技能培养,提高农民教育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规范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农民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体系,确保农民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稳步提升。

  ——提升能力。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基本建设投入,重点充实和完善基层农民教育培训条件和手段;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专兼职教师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培养造就“双师型”专兼职教师队伍;加快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农民教育培训中的应用,开发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满足农民多元化和终身学习需求。

  五、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多层次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1.广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提升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手段和农业科技直通车、宣传栏、明白纸等对农民进行培训,努力使农民掌握新知识,引导农民树立新观念,增强质量安全、资源环境保护和依法维权等意识,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形成相信科技、学习科技、运用科技和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风尚。

  2.深入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围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菜篮子工程、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草原建设与保护、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村生态能源等重大农业工程项目,结合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因地制宜向广大农民推广普及农业新成果新技术。结合农时季节,综合运用现场培训、集中办班、入户指导等多种方式,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开展高产优质新品种、高产高效种养技术、防灾减灾技术、节本增效技术、农机化新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技术等培训,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

  3.系统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依托相关农民培训项目,重点对从事农业和农村生产经营服务的职业农民,开展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劳动力素质和结构,增强农民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就业的能力与生产经营服务水平,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农村二、三产业健康发展。

  4.扎实开展农民创业培训。对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较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和返乡农民工等开展创业培训,通过技术指导、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使其树立创业理念、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方法、提高创业能力,促进其提高经营水平、扩大经营规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农业企业。

  5.积极开展农民学历教育。针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村组干部、农业经纪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骨干、复转军人等,开展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营销、农村经济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等专业的中高等职业教育,改善农业劳动者学历结构,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

  (二)着力构建多渠道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科研院所在农民教育培训中的主导地位,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他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培训工作,逐步构建起从中央到省、地、县、乡相互衔接、上下贯通、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三)加强农民教育培训能力建设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农民教育培训条件,增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推进教学资源建设,及时把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新成果转化为浅显、通俗、形象、易懂的教学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积极推进农民教育培训立法

  大力推广有关省市制定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的经验和做法,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推动地方性农民教育培训法规的制定,促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

  六、重大工程

  为确保全面实现农民教育培训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以下五大工程。

  (一)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实施的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为主要依托,组织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以农业生产技术、农村能源与环境、农业经营、农村社会管理和农村特色产业为主要内容,对种植业、畜牧和渔业、兽医、农机、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涉农企业和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的引导性培训,切实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农民创业培训工程

  依托条件较好的培训机构,以现代农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增强农民创业意识为重点,以提升农民创业能力为核心,对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帮助农民掌握创业方法、提高经营水平、扩大经营规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农业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增收。

  (三)农民学历提升工程

  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等教育机构,继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采用送教下乡、工学交替、分段学习、强化实践、学分管理、跟踪服务等方式,解决工学矛盾,确保教育质量。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面向农业一线生产经营者和有志于从事农业的“两后生”,探索农业中高等教育免试入学、免费教育、弹性学制、定向使用的机制和模式,培养大批具有中高等学历的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

  (四)农民教育培训条件建设工程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将农民教育培训条件建设列入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完善教育培训设施,重点改善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乡镇或区域农技推广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开发教育培训资源,提高教学资源建设质量。加强中央和省、县、村三级农民教育培训平台建设,提升中央和省级平台的资源开发、管理和传播能力,提升县级平台的接收、加工转化和传播能力,提升村级平台的应用和辐射能力。

  (五)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以提升能力为核心,对专兼职教师开展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和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打造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农民需求、掌握现代知识技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农民培训质量。建立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开展教学竞赛等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升教学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重视农业农村人才就是重视“三农”发展的未来,投入农业农村人才就是投入“三农”发展的未来。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支持政策,充分调动部门、培训机构和农民的积极性,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通力合作,协调推进,逐步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事业的公益性地位,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形成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农民教育培训,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基金,努力建立起以政府主导,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资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充实和改善农民教育培训设施设备条件,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场所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手段,不断提升教育培训能力。

  (三)创新教育培训机制

  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中高等农业院校在农民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引导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建立农民教育培训需求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反馈农民的教育培训需求,引导培训机构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试点。

  (四)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各地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有关部门把农民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列入执法监督内容。完善农民教育培训支持政策体系,努力将非全日制中等农业职业教育纳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助学范畴,使接受过系统教育培训的农民在参加农业项目、开展科技示范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充分调动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